5月16日下午,党委常委、副校长王旭林带领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、科研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分两组,对1号、2号、3号、4号实验楼和危化品库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。
检查组现场查阅了实验记录、台账等资料,紧紧围绕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要求,对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、制度建设及运行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作了全面检查。

检查组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、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和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、机电与汽车工程等学院及相关科研实验室检查后,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联合督促整改,相关学院要建立问题台账,对账销号,限期完成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。
王旭林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一是重视安全工作,落实主体责任;二是加强安全教育,完善制度保障;三是紧盯重点环节,强化安全防范;四是对标对表整改,提升管理水平;五是树立质量意识,科学谋划建设。
撰稿:冯爱玲
审核:张海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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