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日下午,党委副书记、校长安涛在办公楼610会议室主持召开天水师范学院章程修订会,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处对《天水师范学院章程》修订情况的汇报,主要从修订背景、依据、修订原则和修订程序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。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能对修订内容进行讨论,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。
安涛指出,我校章程自2015年8月经教育厅核准实施以来,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然而,近年来,高等教育的形势和高等学校章程所依据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学校发展实际都发生了一定变化。因此,经学校研究决定,启动我校章程修订工作。
安涛强调,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,各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,规范修订。一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文件,特别是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准确表述学校各级党组织的职责。二是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,明确学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,为建立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提供依据。三是章程的文字和语言表述要进一步规范,例如大学职责的表述、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等。
章程修订对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,规范学校行为,维护各方合法权益,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、规范和保障作用。此次会议对新形势下,构建我校大学治理体系,提升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撰稿:孙 艳
审核:尤晓妮
编辑:黄亚珠
编审:罗文研